異國戀情,得己攜手共度、相伴一生,實屬不易,而來到台灣居住的流程與相關文件辦理,不曾出現在我們的生命中,一定也困擾著要來台灣的愛侶們吧!而這個階段也是最容易吵架(不是我們,是其他人)、最人仰馬翻的時候,有的還來回跑了幾趟(指的是出國),就為了辦一張紙,這不是很冤嗎?,這最後一哩路,就讓山姆大叔來助各位一臂之力吧!也一一地訴說這【大叔Sam的奇幻漂流】吧!😅
一開始,停留簽証、居留簽証、居留証、依親居留簽證、外僑居留證、永久居留証,都搞不清楚,連是要打去外交部問或是移民署問都不知道!於是我先打了移民署的電話,一般我們都會說一下我們的狀況,如:我與太太己在去年登記,現在她要來台居住,流程大概是什麼,需要辦理什麼文件嗎?!我都說流程了!當然是想知道從頭到尾的所有流程!
他回答我的是居留証的辦理,我當然傻呼呼的一個一個寫了下來,而人在美國的太太要辦理簽証時,我越聽越迷糊‥‥‥。怎麼需要的文件與我聽到的不一樣‥‥
再打電話去問好了,這次換別的縣市的移民署好了‥‥
原來太太那邊要先辦『簽証』,簽証有分停留簽証與居留簽証(當時,我還不知道,停留簽証180天以上,就是居留簽証)。
因為太太再過23天就要來台,有時間上的壓力,於是我便問:請問一下,停留簽証與居留簽証哪個比較好辦理,難度比較不高呢?
(這邊先解答上一個問題,有時間壓力的話,停留簽証比較好辦理,後面會比較停留簽証與居留簽証相關文件辦理的難易度!)
承辦人員雖然無法答覆我的問題,但是,真的太感謝他了,因為他至少花了20多分鐘的時間,仔細聽我的狀況,非常耐心的為我解答!我忘了問他的名字!
我打的是這裡的電話:
地址: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371號5樓
櫃檯受理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08:00-17:00 中午不休息
電話:03-8329-700 (總機) 傳真:03-8339-100
後來再上網查一下,停留簽証與居住簽証的辦理方法時,來到外交部網站時,讓我高興一下,好像蠻簡單的:
- 所持護照效期應有6個月以上;
- 線上填妥之簽證申請表乙份暨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
- 來台居留證明文件或中華民國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公文;
- 及其他相關文件。外交領事事務局👈🏻
後來再仔細看一下,最難辦的就是居留證明文件啊! 後來,再查查資料,其實外交部說的也沒有錯。
因為,外交部的性質,就像守衛人員一樣,他只管你符不符合資格能不能進得來台灣而己,而居住的事項是,內政部移民署在管轄的!
一開始,一直看不懂內政部網上查到的資料是這樣的:
一個是60天以上,另一情況又是180天‥‥(太太美國人有免簽了,不是就有三個月了嗎?那我們辦免簽不就好了嗎?)
又是一陣的找資料中‥‥(這個過程,也讓我釐清所有的名詞🙏🏻)
原來停留簽証是有天數之分的:
- 14天。
- 30天。
- 60天。
- 90天。
基本上所有的簽証都叫:停留簽証
而不同的簽証就有不同的名詞產生與不同相關文件辦理,如:
- 居留簽證(擬在中華民國境內作180天以上居留之外籍人士)
- 停留簽證(擬在中華民國境內作180天以下停留之外籍人士( 觀光、探親、一般社會性訪問。簽證註記代碼 P)—->駐舊金山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適用於持普通護照或其他旅行證件,因過境、觀光、探親、訪問、考察、參加國際會議、商務、研習 、聘僱、傳教弘法及其他經外交部核准之活動,而擬在中華民國境內作6個月以下停留 之外籍人士。外交領事事務局
這裡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地方,就是要辦理簽証要依自己原屬城市所在地需要的文件辦理!像舊金山需要辦理的文件與紐約要的文件就是不一樣!!而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網站是直接連上我們台灣外交領事事務局的網站。
所以,就看你用什麼簽証進來,去辦理相關的証件,同時在台灣的配偶也需要看所需要的文件,同步進行(身份証、全戶戶籍謄本、護本、出生証明‥‥),我是用掃描的方式,然後我再e-mail給太太,太太再列印出來。
如果持居留簽証進來後,要在15日內申請辦理居留証。
👉外籍人士來台探親申請停留簽證手續說明
應繳文件 說明
1.簽證申請表 須至「簽證線上填表」填寫,列印產出具有條碼之簽證申請表,並親自簽名確認。
2.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 背景須以白色為底色
3.護照正本及影本 效期6個月以上且須有空白頁
4.在台親屬居留證明 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應列印個人相關紀事欄)、外僑居留證或永久居留證。
5.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出生證明或戶籍謄本等相關身分證明文件。
6.其他視個案要求提供之文件 如機票、電子機票、旅行社證明、在職證明或因個案需要之文件。
👉居留簽證須知
- 所持護照效期應有6個月以上;
- 線上填妥之簽證申請表乙份暨6個月內2吋彩色照片2張;
- 來台居留證明文件或中華民國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公文;
- 及其他相關文件。
兩者看起來,是不是居留簽証比較容易一些🙅🙅🙅,居留簽証最難辦的就是原屬國無犯罪記錄就是俗稱的良民証,請太太去問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承辦人員,至少要12~13星期,我上網查也差不多是這樣的數字,但也有兩星期就辦好了!(應該是多付了費用加速辦理——–【外僑人士申請居留証流程】@美國太太來台居住PART 2!良民証申請流程)
與太太討論了一下,先以停留簽証為主,同時去辦理良民証,來到台灣之後再去轉成居留証!因為美國公民的無犯罪記錄要在原屬國辦理,然後寄到FBI再寄到華盛頓去(下一篇再詳細介細)
停留簽証流程:
停留簽証180天的,就不是我們要注意的,停留簽証來台後要申請居留証注意事項:
1、天數要60天以上
2、不得有『No Extension』字樣
一般去紐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 說要辦理:依親居留簽証,承辦人員自然就會照依親居留簽証的規格來辦理,自然也不會有No Extension也自然是60天以上。
持停留簽証來台灣後,要辦理居留証所需要文件:
一 、申請書:申辦便利 輕鬆辦理入臺請選擇您的身分
二、 護照及停留簽證(驗畢歸還)。
三、 3個月內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四、刑事紀錄證明。
五、 現居住地證明(如租賃契約、屋主同意借住者檢附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或國人屋主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屋主同意說明書)。
六、 申請事由之相關証明文
第四項,就是為什麼太太人還在美國時,我們就同時辦理良民証的原因了!今天先分享到這裡,願各位的另一伴簽証好,先順利來台!